原始憑證有哪些

會計憑證按照編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可以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。其中,原始憑證又 稱為原始單據,是在經濟業(yè)務發(fā)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,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(yè)務的發(fā)生 或完成情況,并作為記賬依據的會計憑證。

1、原始憑證的種類

同會計工作一樣,出納工作的第一步就是要取得原始憑證,從而才能辦理資金收付的事 項。由于各單位的性質不同,相應地其從事的經濟業(yè)務的性質也各不相同,因而在具體辦理 現金收款業(yè)務時,所采用的原始憑證的種類也各不相同。一般來說,涉及現金收款業(yè)務的原始憑證,主要有發(fā)票、非經營性收據、內部收據等。出納的原始憑證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和外 來原始憑證兩大類。

(1) 自制原始憑證

自制原始憑證,是指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(yè)務的部門和人員,在執(zhí)行或完成某項經濟業(yè)務時填制的、僅供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。出納工作常見的自制原始憑證主要有借款單、 工資結算單、差旅費報銷單、費用報銷單等。

借款人:

借款事由(用途):

借款數額:人民幣(大寫)

本單位負責人意見:

領導意見:

會計主管人員核批:

付款記錄:

年 月

借款單

出差人姓名

出差地點

出差天數

事由:

車船及宿費

種類

票據張數

金額

出差補助費

出差地點

天數

標準

金額

報銷結算情況

火車費

退還或補交出納:

飛機費

長途汽車費

市內交通費

住宿費

其他

小計

合計金額

大寫: 小寫: 負責人:

差旅費報銷單

(原始憑證粘貼處)

日期

付款方式: 日

現金/轉賬

原始憑證共計

金額合計(小寫: 元)

(人民幣大寫金額)

費用項目

開支理由及用途:

費用報銷單

收 到

收款事由

金 額

人民幣:

(2) 外來原始憑證

收款單

外來原始憑證,是指在經濟業(yè)務發(fā)生或完成時,從其他單位或個人直接取得的原始憑證。

出納工作常見的外來原始憑證主要有采購材料時取得的發(fā)票(包括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和普通發(fā) 票)、對外單位支付款項時取得的收據、上交稅款時取得的完稅憑證、職工出差取得的飛機票、火車票、銀行的收賬通知單等。

普通發(fā)票

福建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 n o 005698791

發(fā)票聯 開票日期:

購貨單位

名稱:

密碼區(qū)

第二聯

: 發(fā)票聯

購貸方記賬憑證

納稅人識別號:

地址、電話:

開戶行及賬號:

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

規(guī)格型號

單位

數量

單價

金額

稅率

稅額

價稅合計(大寫)

(小寫)¥

銷貨單位

名稱:

備注

納稅人識別號:

地址、電話:

開戶行及賬號:

收款人:

復核:

開票人:

銷貨單位:(章)

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

收據

(二)原始憑證的基本要素

由于各項經濟業(yè)務的內容和經濟管理的要求不同,各個原始憑證的名稱、格式和內容也 是多種多樣的。但是,所有的原始憑證(包括自制的和外來的憑證),都必須具備一些共同 的基本內容(也稱為原始憑證的要素),主要包括:

(1) 原始憑證的名稱;

(2) 填制憑證的日期;

(3) 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;

(4) 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;

(5) 接受憑證單位名稱;

(6) 經濟業(yè)務內容摘要;

(7) 經濟業(yè)務發(fā)生的數量、單價和金額。

(三)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

不同類型的經濟業(yè)務,其填制或取得的原始憑證的格式是不同的,其具體的填制方法和 內容也不相一致。但是,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原始憑證,在填制時都應遵守一些基本要求。

蓋章。

(10) 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(yè)務,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。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,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部門名稱、日期 和文件字號。

(11) 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必須按照稅務部門的規(guī)定填制。

5、連續(xù)編號

各種原始憑證必須連續(xù)編號,以便查證。如果是已預先印定編號的原始憑 證,如發(fā)票、支票等重要憑證,在寫壞作廢時,應當加蓋“作廢”戳記,連同 存根一起妥善保管,不得撕毀。

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,必須注明各聯的用途,只能以其中一聯作為報銷憑 證。作廢時,應在各聯加蓋“作廢”戳記,連同存根一起保存,不得缺聯,不

得銷毀。

6、書寫清楚、規(guī)范

填制原始憑證時要使用黑色或藍色的墨水填寫,文字簡要,字跡端,填 寫整齊規(guī)范,易于辨認,不得使用未經國務院公布的簡化文字。

(1) 填制原始憑證、記賬憑證,登記會計賬簿,應使用鋼筆或碳素筆, 用藍黑墨水或碳素墨水;需要復寫的原始憑證和會計報表,可以使用藍色或黑 色圓珠筆和藍色雙面復寫紙;按規(guī)定需要使用紅色字時,可以使用紅墨水;復 寫紅字時,要用紅圓珠筆和紅色雙面復寫紙。

(2) 一式幾聯的發(fā)票和收據,除本身具備復寫功能外,必須用雙面復寫紙?zhí)讓憽?/p>

(3) 在會計憑證、賬簿、會計報表和其他印有橫格的會計資料中書寫文

字和數字時,一般應占格距的二分之一,不要寫滿格。

7、金額數字填寫規(guī)范

所有會計資料的金額填寫均應小心謹慎,確保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(guī)范的要

求。

(1) 凡是需要填寫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,大、小寫金額必須相符。

(2) 阿拉伯數字應當一個一個地寫,不得連筆寫。在會計憑證的合計欄數字前,或在只有一筆數字的前面,應當書寫貨幣幣種符號或者貨幣名稱簡寫, 如人民幣符號“¥”、美元符號“$”,并且?guī)欧N符號與阿拉伯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。凡阿拉伯數字前寫有幣種符號的,數字后面不再寫貨幣單位。

(3) 在印有位數線的會計憑證、賬簿、報表上,每一個格只能寫一個數字,不得幾個數字擠在一個格里,也不得在數字中間留有空格。在沒有位數線 的會計憑證里填寫數字時,上下位數要對齊。

(4) 所有以元為單位的阿拉伯數字,除表示單價等情況外,一律填寫到角分;無角無分的,角位和分位可寫“00”或符號“-”;有角無分的,分位應當寫“0”,不得用符號“-”代替。

(5) 漢字大寫金額一律使用零、壹、貳、叁、肆、伍、陸、柒、捌、玖、 拾、佰、仟、萬、億、元、角、分等,一律用楷字或者行書體書寫,不得用 0、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等簡化字代替,不得任意自造簡化字。大寫金額數字到元或角為止的,在“元”或者“角”字之后應寫上“整”或者“”字;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,分字后面不寫“整”或者“” 字。如“¥606.00”,大寫金額應寫為“(人民幣)陸佰零陸元整”;“¥606.13”,大寫金額應寫為“(人民幣)陸佰零陸元壹角叁分”。

(6) 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有貨幣名稱的,應當加填貨幣名稱,貨幣名稱與金額數字之間不得留有空白。

(7) 阿拉伯金額數字中間有“0”時,漢字大寫金額要寫“零”字,如

“¥306.60”,漢字大寫金額應寫成“人民幣叁佰零陸圓陸角整”;阿拉伯數字金額中間連續(xù)有幾個“0”時,漢字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一個“零”字,如“¥5009.00”,漢字大寫金額應寫成“人民幣伍仟零玖圓整”;阿拉伯金額數字元位是“0”,或者數字中間連續(xù)有幾個“0”、元位也是“0”但角位不是“0”時,漢字大寫金額可以只寫一個“零”字,也可以不寫“零”字,如“¥3530.56”,漢字大寫金額寫成“人民幣叁仟伍佰叁拾圓零伍角陸分”,或“人民幣叁仟伍佰叁拾圓伍角陸分”。

(8)在填制印有金額欄而沒有小寫合計項的原始憑證時,不論填寫幾筆金額,如有空行均應劃斜線注銷,注銷線由金額欄填寫的最后一行右下角劃至

最底一行的左下角。

8、不得隨意涂改、刮擦、挖補

原始憑證不得隨意涂改、刮擦、挖補。隨意涂改的原始憑證即為無效憑證, 不能作為填制記賬憑證或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。

(1) 如果是記載內容有誤,應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,更時必須在更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。

(2) 如果是填寫錯誤需要更時,須劃線更,即將寫錯的文字或數字,用紅線劃掉,再將確的數字或文字寫在劃線部分的上方,并加蓋經手人印章 。

(3) 提交銀行的各種結算憑證的大小寫一律不得更改,如果填寫錯誤,應

加蓋“作廢”戳記,重新填寫。

(四)原始憑證的審核

為了如實反映經濟業(yè)務的發(fā)生和完成情況,充分發(fā)揮會計的監(jiān)督職能,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、可靠性和確性,會計人員必須根據要求嚴格審核原始憑證。只有經過審核無誤 的原始憑證,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。

1、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

對于原始憑證的審核,主要應從真實性、合法性、合理性、確性、完整性、及時性五 方面進行審核。

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

(1)真實性

審核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內容是否確有其事,是否已經發(fā)生,其內容是否真實、客觀地反映了經濟業(yè)務的本來面目,有無漏記或有意隱瞞的情況。 特別要注意的是數字、文字有無偽造、涂改、重復使用和大頭小尾、各聯之間數字不符等情況。

對于外來原始憑證如發(fā)票等,還應審查憑證自身的真實性,例如,是

否為稅務局的統一發(fā)票,防止虛假發(fā)票;憑證所記載的經濟業(yè)務是否真實發(fā)生;開出發(fā)票的單位是否存在等等。

(2)合法性

審核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是否符

合會計制度的要求,有無違法亂紀的行為。

(3)合理性

審核原始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(yè)務是否符合企業(yè)生產經營活動的要求,

是否符合有關的計劃、預算和合同,是否符合費用的開支標準等。

(4)確性

審核原始憑證上各項計算是否準確,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。若為收款

或付款證明,是否加蓋了“收訖”或“付訖”的戳記等。

(5)完整性

審核原始憑證上所記載各項內容是否全面、完整,各項手續(xù)是否齊備,

憑證上各要素填寫是否齊全。此外,還應注意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或領導批

準的經濟業(yè)務,審批手續(xù)是否按規(guī)定履行。

(6)及時性

審查原始憑證的填制日期是否與經濟業(yè)務的發(fā)生或完成日期相符,尤

其是銀行匯票、銀行本票等時效性較強的原始憑證,更應驗證其簽發(fā)日期。

2、審核結果的處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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