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超過12萬免除辦理匯算清繳義務的情形
年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
此類人群在實務中的表現(xiàn)形式有以下幾種:
(一)一個納稅年度內只在一處取得工資收入,無其他綜合所得
1、各項扣除均在各月正??鄢?,且年度結束后無補扣事項
屬于該類情況的納稅人,按照62號公告的規(guī)定,本來就不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2、年度結束后存在需要補扣的事項
屬于該類情況的納稅人,可能平時扣繳不充分,也可能存在年度取得資格證書或大病醫(yī)療達到扣除標準需要在年度匯算清繳時統(tǒng)一扣除。在辦理匯算清繳時將會存在退稅的問題。
(二)一個納稅年度內在多處只取得工資收入,無其他綜合所得
如納稅人一年內在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工作,每月月薪均為1萬元。按照62號公告的規(guī)定,該納稅人屬于“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,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”的情形,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但按照新政策規(guī)定,該納稅人無需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(三)一個納稅年度內既有工資收入,又有工資以外的其他綜合所得
按照62號公告的規(guī)定,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如果取得勞務報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,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,就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。
按照新政策規(guī)定,只要納稅人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,就無需履行該義務。
不超過12萬免除辦理匯算清繳義務的情形的相關問題就到這結束了,對這三種情形無需履行匯算清繳義務大家都了解清楚了吧,如果還有什么不懂可以聯(lián)系我們的老師,想要了解更多的內容也可以領上文的卡片識料包!希望大家能夠全面掌握住這個知識內容。